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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开始 江陵县医疗机构有序恢复正常诊疗

来源: 新江陵 2020-03-11

  3月10日,江陵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全县医疗机构有序恢复正常诊疗的告示》,全文如下:

  关于全县医疗机构有序恢复正常诊疗的告示

  全县居民:

  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全县医疗机构有序恢复正常诊疗相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有序恢复时间

  3月10日开始,有序恢复正常诊疗。

  二、恢复医院

  1.江陵县人民医院:除口腔科、耳鼻喉科、胃镜室、高压氧仓外,其他科室一律恢复正常开放。(口腔科、耳鼻喉科、胃镜室、高压氧仓保留急诊患者就医通道,正常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全县其他所有医疗机构。

  三、注意事项

  1.慢性病患者在疫情期间做好自我防护,积极鼓励对稳定期的慢性病患者开具慢性病长处方,找村医(社区医生)代购,尽量降低外出就医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

  2.患者和陪诊人员就医时佩戴口罩,自觉遵守医疗秩序,不扎堆、不拥挤、不逗留、不随意走动,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叉感染。

  3.主动配合医疗机构的筛查,主动向医务人员告知您和您的亲友近期发热、咳嗽、肺炎等相关情况,对医务人员询问的相关问题如实反馈。

  4.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的接诊要求,等待就诊的患者与家属请耐心在诊室外候诊,未经允许下不得随意进出诊室。

  5.积极维护医院卫生,不随意吐痰、不随意丢弃废弃口罩、不大声喧哗。

  6.住院患者主动减少留院陪护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名家属留院陪护,未经允许其他亲友不得到院探视患者。

  江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0日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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