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荆州区发布森林禁火令 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0-03-23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如下森林禁火令:

  一、2020年3月23日零时起至4月30日24时止,全区所有林地及林缘周边3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一)禁止烧灰积肥、烧田坎草等农业生产性用火;

  (二)禁止炼山造林、烧防火线等林业生产性用火;

  (三)禁止爆破、勘察等工程用火;

  (四)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五)禁止烧香、烧纸钱、点蜡烛等祭祀用火;

  (六)禁止在林区野炊、烤火、烧蜂窝;

  (七)禁止使用容易引发明火的捕猎工具和狩猎方法;

  (八)禁止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八岭山林场、川店镇红旗国有林场为常年禁火区。

  二、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执行上述规定。违者,一经发现由各地依乡规民约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不力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依后果影响,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森林火灾报警举报电话:110、119或0716—8856649(荆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2日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