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平安荆楚行动】一个月 41名网上逃犯在荆州落网

来源: 荆州日报 2020-04-24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荆州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湖北省公安厅“平安荆楚行动”部署,抓住疫情期间严管严控的有利战机,强化信息研判、合成作战、蹲点守候、架网布控等追逃措施的运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大力开展逃犯追抓工作。

  行动期间,市公安局将此次集中追逃作为“平安荆楚行动”的重要抓手,将全市公安机关分为县(市)区局主战序列,局直部门参战序列,协同作战、计划推进。按照“一名目标逃犯、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追逃方案、一个追逃专班”,实行战果日通报、追逃日调度,实现“两个战场”同步推进。

  截至目前,荆州公安已抓获各类逃犯41名,有力推动了“平安荆楚行动”落地见效。

  “防疫志愿者”小区蹲守荆州 追逃行动首战告捷

  4月3日下午,沙市区洪垸小区内,两名社区志愿者戴着口罩,穿着红马甲,正在小区内开展疫情防控巡查。

  这是两名中年男子,他们工作十分认真负责,在小区里已经巡查了两个多小时,遇上有居民没有戴口罩出门,他们会上前予以提醒。

  两人时而结伴同行,时而分头巡查,只是在小区某一栋居民楼前,两人停驻的时间会稍微多一点,目光有意无意间扫过该栋居民楼的某一个房间窗户。

  “平安荆楚行动”开展以来,沙市区公安分局崇文街派出所按照全省追逃行动的部署方案,迅速落实,对居住辖区的涉案逃犯进行筛查,研判分析,制定侦查措施。

  逃犯周某(男,沙市区人,50岁)居住在洪垸小区。经过派出所刑侦中队和社区中队共同商议,对周某活动规律进行研判后,所领导安排民警到社区居委会找社区干部调查了解,得知该逃犯一直藏匿在家中。

  4月3日下午,民警汪涛、陈杰着便装,以社区防疫志愿者身份,蹲点守候在周某居住的小区内。16时许,当周某从外面回家后,民警成功将其抓获。

  经查,周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江陵县公安机关上网追逃。这是省公安厅督捕目标逃犯中第一个落网逃犯。

  目前,该逃犯按照疫情期间安全消杀和体温测量规定,已移交江陵警方。

  民警便衣上门抓逃犯 逃犯报警称遇“假警察”

  “蔡xx,请开一下门,我们是公安局的。”

  4月16日13时许,在确认网上在逃人员蔡某某(男,33岁,沙市区人)藏匿在荆州开发区月堤路某宿舍一出租屋内后,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燎原派出所民警决定上门实施抓捕。

  33岁的蔡某某是沙市区人,2018年11月,在贵州省德江县电信诈骗65万元被网上追逃。

  案发后,蔡某某整日惶惶不安,既怕被公安机关抓获,又担心被骗的受害人找上门。

  透过猫眼,蔡某某看到门外的几人没有穿警服,疑心是“仇家”耍手段诓他开门,于是主动打110报警。

  “喂,是110吗?我家门口站了几个人,说是警察,又没有穿警服,我怀疑他们是假警察,你们赶快安排人过来看一下。”

  接到报警后,开发区公安分局燎原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结果,在蔡某某家门前遇上了同事。

  开门后,确认过身份,东躲西藏的蔡某某沮丧地低下了头。在出租屋内,民警还发现了吸食毒品的工具。经过对蔡某某尿检,呈阳性。

  目前,蔡某某已被羁押在公安县看守所。

  诈骗逃犯藏身工地 民警跨省缉拿归案

  4月11日,广东东莞某建筑工地,当一副手铐铐住吴某的双手时,工地上的工友都睁大了惊讶的双眼:没想到这个文文静静,沉默寡言的人,竟然是逃犯。第二天,石首市公安局高新园派出所将涉嫌诈骗的网上在逃嫌疑人吴某平安押回石首。

  2019年8月底,石首市民陈女士向石首市公安局高新园派出所报警称,她向某销售汽车公司负责人吴某购买汽车,前前后后交了十万元,迟迟没等到车,后来连吴某都联系不上了,怀疑被骗,前来报警。

  民警立即调查,发现吴某果然失踪,无法联系,而他所谓“公司”账户只有2.3元钱,有诈骗嫌疑,于是立案侦查。

  4月9日,民警获得信息,吴某在东莞出现。高新园派出所所长倪家栋迅速带队赶赴东莞。经研判摸排,发现吴某与他的一个朋友来往密切,而这个朋友有一个工地,吴某很有可能躲在工地上。侦查范围随之缩小。经办案民警秘密侦查,很快锁定了吴某的行踪,成功将他抓获。整个抓捕过程,从发现嫌疑人行踪到落网,仅仅用了36个小时。

  经讯问,嫌疑人吴某交代,他曾受雇某公司销售汽车,后来想“独立门户”,便在石首某广场“开张”。谁知单独干才知道“哪碗饭都不好吃”,不久便因经营不善,开始负债,便起意以“收预付款”名义,骗一些钱后潜逃的念头。

  目前,嫌疑人吴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深挖之中。

  强化宣传攻心 规劝逃犯投案自首

  在大力开展追逃抓捕行动同时,荆州公安机关也积极发动宣传攻势,营造强大震慑。

  “平安荆楚行动”开展以来,荆州公安通过仔细梳理在逃人员信息,深入搜集摸排线索,细致研判分析比对,耐心做好劝投攻势,先后使得多名网上逃犯主动投案自首。

  4月10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的在逃人员范某(男,41岁,洪湖市峰口镇人)在强大的政策宣讲下,主动到洪湖市公安局曹市派出所投案自首。

  4月15日16时许,沙市区公安分局岑河派出所民警通过进行讲政策、宣法律,成功规劝江陵县公安局上网逃犯王某投案自首。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