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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建设工程项目原材料送检样本须带“身份证”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0-05-21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肖雨 通讯员 吴琴燕)为落实见证取样送样环节信息化管理,实施检测试验环节信息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今天(5月21日),荆州市质安站组织荆州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取样员、见证员、技术负责人或总监,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前台收样人员等,进行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培训。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质安站《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精神,并就见证取样送样环节信息化管理、检测试验环节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进行专题培训和现场答疑。会议强调,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一旦出现虚假检测行为,将严格执行惩治处罚措施,各有关单位要认真领会文件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据了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是指工程项目原材料在使用前,需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样品必须具有唯一性标识的二维码或芯片。检测机构会通过二维码或芯片溯源原材料来源的真实性、代表性,确保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

  市质安站要求,6月1日前,荆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与检测机构完成相关调试工作并熟悉操作。6月1日,中心城区正式全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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