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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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诈骗犯“防火墙”男子如此“兼职”终被抓!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20-05-26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柳波沈秋)相信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个罪究竟是怎样呢?怎样的行为会触犯这条法律呢?最近,家住荆州开发区的陈某就因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连接、维护通讯设备等技术支持,实施诈骗30多次,被警方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侦查。

  5月15日晚上,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荆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的线索,有一个电诈窝点藏匿在开发区辖区,经过摸排,民警确定,电诈窝点在辖区一居民区内,随后,民警于凌晨2点多将陈某等公安部部推电诈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民警现场缴获作案手机5部、作案工具“智慧家庭盒子”16台,华为路由器1台、天线2根、外接移动电源1套、疑似作案手机卡17张及吸毒工具若干。经过讯问,这些移动电源、智慧家庭盒子以及电话卡都是犯罪嫌疑人陈某用于为他人诈骗犯罪提供的通讯支持,全部由“上家”统一发过来。而这个上家是陈某在一次网上求职中联系上的。

  通过联系,陈某发现对方就是专门从事电信诈骗的,对方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从来不和受害者联系。陈某发现入门的门槛不高,只需要找“上家”购买设备,并按对方的要求连接好设备后就能赚钱。

  这样一来,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通过陈某连接的通讯设备直接向受害者打电话,拨打出去显示的号码归属地都是荆州,陈某在其中充当了诈骗犯的防火墙。

  经查,陈某连接设备协助实施诈骗达到30多次,共计非法获利5000多元,诈骗金额超过10万元。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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