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新规即将推行 荆州交警开展劝导行动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20-05-31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彭军)“一盔一带”安全宣传活动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下周一,也就是6月1日起,荆州交管部门将对未按照要求戴头盔和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5月30日,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也在辖区内开展了劝导行动。
上午9点半,二大队七中队民警在江津路和塔桥北路交会处开展整治,一名电动车驾驶员因没有佩戴头盔被民警拦了下来。这名驾驶员意识到了自己错误,表示以后一定记得戴头盔。没过一会儿,一名未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也被民警拦了下来。这名摩托车驾驶员在车后备箱就装有头盔,可偏不戴。
从现场整治情况看,目前还是有不少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依旧不习惯戴头盔,有的是没有安全意识,有的是嫌麻烦等等,下周一起,对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将予以罚款50元,记2分,同时倡导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头盔。
对于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民警也进行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不记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
编辑: 管理
相关新闻
- 荆州正在征求意见!事关电动自行车! 2021-11-03
- 创文进行时:国资系统开展洁城行动 社区面貌焕然一新 2021-11-02
- 直击!沙市区红星路小学1000多名学生接种新冠疫苗 2021-11-02
- 世行专家团考察荆州古城历史文化展览馆建设情况 2021-11-02
- 今起通航!荆州飞往温州、珠海、福州航线同日开通 2021-11-02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