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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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弘扬"店小二"精神 做到"十必须十不准"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20-06-18

  荆州新闻网消息: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把营商环境打造成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十必须十不准”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

  通知指出,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实行清单管理、“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按法定和承诺时限做到审批服务“零超时”,不准超出清单审批或者以备案等形式搞变相审批、要求可全程网办的事项到现场办理。

  所有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证照材料必须依法共享,不准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政府部门可以共享的证照、重复填报提交相同材料。

  所有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做到“零收费”,不准超出清单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擅自提高保证金收取标准、拖延返还时限。

  通知指出,对所有市场主体必须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要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准擅自提高准入门槛,搞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

  对所有市场主体必须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不准对新业态、新模式简单否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所有政府依法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必须100%兑现、履约,不准“新官不理旧账”,随意更改合同,拖欠企业账款,损害政府公信力。

  通知要求,所有涉企会议、调研活动必须严格实行归口报批管理,经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不准随意安排涉企会议、调研,硬性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或陪同调研。

  所有涉企检查必须实行清单管理并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不准随意调换受检对象、检查人员,在清单之外增加检查事项。

  通知规定,所有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必须全部开展“好差评”,对差评100%限期整改并反馈;不准敷衍应付整改、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对所有企业和群众实名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必须实行首办负责、100%限期反馈。不准互相推诿、故意拖延、逾期不回复。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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