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我市将于6月30日执行公积金年度结转、账户结息工作

来源: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06-24

  荆州新闻网(通讯员 刘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转、缴存职工个人账户结息工作将于6月30日执行,届时,全市各办事处、各营业厅将暂停服务1天,请各缴存单位、各缴存职工暂时不要办理各类公积金业务,7月1日恢复营业。

  按照有关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年度为上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为规定的结息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按照1.50%的利率为职工计算账户利息,结算后的利息将作为本金存入职工个人账户。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