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对象大排查
来源: 荆州日报 2020-07-22
记者昨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与市扶贫办正在全市联合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情况排查,切实“兜”牢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
排查工作由各县市区民政局、扶贫办及辖区乡镇联合开展,旨在建立兜底保障服务对象包保排查责任制,要求对农村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特困供养户、重病重残户、危房户、疫情影响户(确诊户、零就业家庭、农产品滞销户)、收入骤减支出骤增户和有生活困难诉求户等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人、不漏一户。按计划,今年10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巩固兜底保障“清零”成果。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定期开展信息对接,动态完善信息台账,确保民政社会救助系统与扶贫系统兜底保障信息完全一致。
据了解,对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我市将执行兜底保障“一人一策”政策。其中,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申请低保救助,可以不纳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因病、因残等导致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贫困家庭,根据具体情形设定支出系数后,对家庭可支配收入作出适当核减;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同时,我市将加强临时救助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临时救助金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低保月标准4倍的,由乡镇(街道办)审批;急难型的救助,乡镇(街道办)予以先行救助,急难情况缓解后补齐相关手续。
若发现漏保等问题,我市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兜底保障有群体性漏人、漏户情况,将从严从重处理。(记者荆文静通讯员黄传忠何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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