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高空抛物,谁来担责?听听律师怎么说!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20-09-13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孙颖 李倩倩)近日,四川遂宁首个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宣判,因未找到抛物者,事发地整栋住户均被判赔。除家中确实调查无人居住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赔偿人民币3000元。而现在高空抛物、坠物伤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何减少此类事情发生,发生此种情况如何维权,来看一看律师怎么说。
记者随机采访小区居民有没有遇到高空抛物的情况,一些居民表示遇到过,比如高空抛烟头、高空瓷砖掉落等,并一致认为这种现象不仅影响环境卫生,也威胁生命安全。
高空抛物导致危险发生,那么谁应该来为此负责?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还说,除了公安等机关调查取证外,楼里的住户也需举证证明自己没有实施加害行为,比如说如果能证明案发时家中没人,就能免除责任。如果暂时无法锁定具体加害人,又不能自证清白,那么可能实施抛物、坠物行为的所有住户就要一起承担补偿责任。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民法典》还规定,除了居民,物业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在高空抛物、坠物案件中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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