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老乡定购电动车后反悔 这个商家的做法要点赞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20-11-25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柳波 江陵台 林可 廖月华)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买方预先向卖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钱款,如果买方违约,则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定金。近日,江陵县白马寺镇的李先生在一次活动中定了一辆电动车,回去后,李先生改变主意不想买了,希望退回定金。他的定金能退吗?
9月29日,李先生在某品牌电动车举办的厂购活动中参与抽奖,交纳1000元定金,现场定了一辆电动车。半个月后,李先生打算出门务工,想着电动车只能闲置在家,他开始后悔当初购车的决定,于是找到该品牌电动车经营门店,希望能拿回定金。
因为已经交纳定金,由于消费者的原因而无法履行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无权要回定金。协商过后,门店老板考虑到李先生确实存在苦衷,答应为他办理退还定金的手续。被告知十天后就能拿回定金,李先生心中松了口气。
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一起投诉案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商家可以不予退款。但此案中的商家考虑到了消费者的实际困难,积极主动跟厂家沟通联系,最终让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副股长郭春建议广大消费者,以后参加这种活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清楚,再决定参不参与活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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