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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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荆州一男子频繁网吧包夜 竟是为了干这事!

来源: 荆州日报客户端 2020-12-03

  专门选择晚上在网吧通宵上网,其目的竟然是为了趁着别人玩累了睡觉时,伺机盗窃手机。近日,沙市警方抓获一盗窃手机嫌疑人,成功帮助受害人追回被偷的iphoneX手机。

  11月20日5时许,沙市区公安分局胜利派出所接到群众汪某报警,称其在网吧上网时,自己的一部iphoneX手机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调取网吧内监控,发现4时30分左右,汪某将手机放在63号机桌面充电,自己倒在座椅上睡觉。此时,监控中出现一名中年男子,蹑手蹑脚走到电脑前,在观望四周无人后,将汪某手机从充电器上取下,揣入自己口袋,随后离开。

  根据初查情况,民警调取了该时段内网吧内的监控视频,发现盗窃手机的男子在离开63号机的包房后,返回37号机取走了自己的黑色挎包,并将涉案手机放入挎包内,随后离开网吧。

  民警在网吧前台调取了该晚在37号机上网的人员记录,发现37号机登记的身份证为“彭某”,但监控视频上的嫌疑人与身份证上的登记照差距太大,明显不是同一人。民警带着疑惑,查询“彭某”所有的上网记录,发现今年9月以来,“彭某”频繁上网,一改以往“作风”。于是民警带着嫌疑人的照片,走访“彭某”9月之后所到的网吧进行走访调查。终于在金龙路的一家网吧内发现了蛛丝马迹。网吧网管称,此人近期经常来网吧上网,而且都是“包夜”(通宵上网),所以对此人有印象。

  11月28日凌晨,嫌疑人再次到金龙路网吧上网。派出所民警得知该信息后,立刻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控制,并在其身上搜出“彭某”身份证。经审讯,该男子真实身份为孙某(32岁,天门人)。孙某曾于2017年9月在潜江市因盗窃网吧内手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

  孙某交代,今年9月他捡到彭某的身份证,因缺少生活费,于是产生了在网吧内盗窃他人手机转卖的想法。11月20日,孙某趁汪某不备,盗窃汪某苹果手机,并以1000元的价格将手机卖给二手手机回收店。

  目前,涉案手机已追回,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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