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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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通报5起典型案例,多人被处分!

来源: 公安清风 2020-12-14

  公安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突出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章庄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干部王友为、金贤圣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违建巡查不力、监管缺失等问题。2017年10月,天官村4组村民汪××非法占用基本农田2000平方米违规修建养鸡场,章庄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直至2019年上半年才发现汪××的违法违规行为,且在现场查看后只是口头要求其自行拆除,未下达停工通知书,未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第四季度卫星照片拍摄时,汪××的养鸡场仍未拆除。章庄铺镇三省桥村、联兴村、铜桥村近几年均出现非法占用耕地违规建设砂石厂的问题。王友为、金贤圣和相关村干部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违建巡查不力、监管缺失,对此负直接责任;时任章庄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尹锋和章庄铺镇分管土地规划管控的镇党委委员毛传军重视不够,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章庄铺镇党委、政府负有主体责任。此外,王友为、金贤圣还向县委巡察组提供虚假资料,干扰巡察工作。2020年11月23日,王友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金贤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名相关村干部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尹锋、毛传军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成章庄铺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麻豪口镇工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成国和村委会副主任高卫国对张X违法占用农用地监管不力问题。2020年,麻豪口镇工农村村民张×违法占用农用地183.49平方米修建餐馆。高卫国作为分管土地管控工作的村委会副主任,对辖区内违法占地建房监管不力,未及时上报;李成国对此失查失管,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11月19日,李成国、高卫国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藕池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干部陈军对五星村村民刘××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监管巡查不力问题。2017年12月,藕池镇五星村村民刘××利用其妻子和儿子三户联建房屋,占用基本农田345.85平方米。陈军作为藕池原国土资源所干部,对辖区内非法占地行为监管巡查不力、工作失职;邹武利作为藕池原国土资源所所长,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9月17日,陈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邹武利受到诫勉处理。

  4.章庄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干部骆祚祥对东鑫公司和曾氏建材厂违法占地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监管制止不力问题。2019年3月,章庄铺镇东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占地1200平方米建设混凝土搅拌站;2019年4月,章庄铺镇曾氏建材厂违法占地6000平方米建设混凝土搅拌站。2019年5月31日,骆祚祥对东鑫公司下达了《停止违法用地行为通知书》进行制止,对曾氏建材厂采取了口头方式制止违法用地行为。但由于后期制止不力,从而导致以上2处违法占地的行为成为事实。骆祚祥作为具体负责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干部,对违法占地行为监管不力、制止不到位。2020年6月30日,骆祚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孟家溪镇跃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德兵未经审批程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修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问题。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陈德兵未经审批程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1127.58平方米修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2020年9月15日,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跃进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9月25日,陈德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上述5起典型案例,暴露出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问题监管不力、制止不到位。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耕地保护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把保护耕地、守住红线作为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强化执纪问责,跟进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杜绝“农地非农化”,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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