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守生态 依法不诉助营商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21-04-05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丁索)4月2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监利市公安局、监利市渔政部门以及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洪湖市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在洪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修复活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全程参与增殖放流过程。
当天上午,在洪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郭某某、李某某等15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的14名被不起诉人在渔政部门、湿地保护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了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鱼苗1万1千余斤,5万余尾。该案也是监利市人民检察院首例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生态修复的案例。
此次活动不仅弥补了郭某某、李某某等15人在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自然保护区鱼类资源数量。增殖放流后,监利市检察院召开了不起诉决定公开送达会,承办检察官当场对涉案的14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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