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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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助力创文!这3类交通违法成举报对象!

来源: 荆州交警 2021-04-30

  

    为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自2021年5月1日起,荆州交警将在中心城区对部分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

  荆州市中心城区有奖举报部分道路交通违法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荆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激发市民参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积极性,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心城区(荆州区、沙市区、开发区、高新区、文旅区)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活动。

  有奖举报受理时间: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车窗抛物。举报向车外抛洒物品的,经查证属实的,每起给予奖励50元。

  逆行。举报逆向行驶经查证属实的,每起给予奖励50元。

  不按规定变道、加塞。举报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经查证属实的,每起给予奖励50元。

  温馨提示:举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元。

  举报途径及方法:举报人可以将举报视频发至“荆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01▶关注“荆州交警”

  搜索并关注荆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初次使用公众号功能的用户还需完成实名认证。

  02▶打开【有奖举报】

  在荆州交警公众号主页面,点击【微警务】-【有奖举报】-【同意】,进入违法举报页面。注:初次使用时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03▶选择举报行为并填写信息

  (1)在违法行为选择页面,从【车窗抛物】、【逆向行驶】、【变道加塞】中选择一个行为进行举报。

  (2)在信息填写页面,手动输入被举报车辆车牌号、车辆类型、违法发生地址(地图可以拖动定位)、违法时间、违法地点备注(此处可以简单的描述一下经过)。

  04▶上传行车记录仪视频

  在视频上传页面,上传行车记录仪视频(视频一般要求在30秒内,大小不超过30M,未点击提交前,视频可以删除后重新上传)。

  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举报。

  注意事项:

  证据要求

  1、使用行车记录仪要打开时间功能,并校准时间。

  2、举报有效时间应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以便交管部门及时核查。举报信息提交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的结果会通过微信信息推送的方式告知举报人。

  3、举报影像资料必须是举报人合法获取的行车记录仪原始视频资料。

  4、视频长度一般不超过30秒,大小不超过30M,视频资料不得进行任何后期加工,包括剪切、画圈、标线等。小提示:鉴于行车记录仪原视频较大,可以在电脑上使用迅雷影音播放器的【工具】-【截取视频】功能截取一小段,也可以使用其他视频编辑工具截取原视频。

  5、影像资料必须能清晰、准确、完整地记录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外观特征、违法地所处位置以及违法行为全过程,能够印证举报内容。

  6、必须实名举报,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便于办案人员进一步调查,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受案调查工作和影像资料下载工作。因举报人提交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或未能及时发放奖金,由举报人负责。

  下列情形不属于奖励范围:

  1、提交的证据不符合要求的。

  2、在案件侦查、审查、审理过程中发现或者本人交代的。

  3、案件受害人提供和指认的。

  4、已经被交通民警现场查获或者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场抓拍的。

  5、人民警察或者在职交通辅警、实习交通民警、交通警察机构雇员等的举报行为。

  奖励条件:

  给举报人发放奖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

  (2)举报的线索应当有交通违法行为内容、车型、车牌号码和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并经交警部门查实,并符合交通违法录入证据要求。

  奖金发放:

  1、奖励金额审批后,由受理举报部门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并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开户行名称和银行账号,直接将奖金划拨到举报人的账户。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如实提供身份证明和银行账户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举报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向举报人发送信息提示,收集举报人的银行卡信息,奖励会直接打到银行卡上。(注:信息发送可能会有数天的延迟,请耐心等待。另外,银行卡的开户人信息必须与微信实名认证的个人信息一致。)

  3、多人或联名对同一违法事实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和联名先后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

  4、每月集中进行一次奖金发放。

  法律责任:

  1、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应当确保行车安全,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或者依法解决。

  3、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恶意举报。

  4、对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等行为的,或影响公安交管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由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有奖举报并非最终目的,让大家文明出行,彰显城市形象才是我们的初衷,希望借由本次有奖举报活动,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的一言一行做起,为荆州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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