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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领“房票”再买房 武汉拟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引关注

来源: 湖北日报 2021-07-30

  湖北日报讯(记者成熔兴)7月28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拟要求在该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意向购房人需先申请购房资格,再凭有效的认定结果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此举被解读为“凭房票买房”,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武汉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意向购房人,需先向房管部门申请购房资格。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即“房票”)自出具之日起60日内有效,意向购房人可凭有效的认定结果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购房登记完成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即时锁定,锁定期间不得再次进行购房登记。开盘销售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动解除锁定。这也就意味着,一张“房票”一次只能登记一个楼盘,登记一次后购房者不能再去别的楼盘登记。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无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从业人员,一旦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购房资格,将记入信用档案、罚款、被拉入行业“黑名单”。购房者也将面临处罚,不仅取消其家庭本次购房资格,并列入房屋交易不诚信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家庭购房资格申请。

  此前,武汉购房是先认购、再摇号,中签后由购房人申请购房资格认定,凭结果办理后续手续。中指院华中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李国政分析认为,此举存在两大弊端:一是同一个家庭多处认筹,容易造成数据失真,形成供需失衡的假象。二是部分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饥饿”营销,人为制造紧张氛围,哄抬房价,误导买房人。

  今年上半年,武汉市房管部门开始试点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并在该市最火热的楼市板块——东湖高新两次采取集中开盘措施,要求买房人同期只能认购一个项目。有关部门评价认为,“集中开盘政策规范了购房登记行为,合理引导购房需求,相关项目意向登记规模均回落至合理区间,挤水分、降虚火,让真实有效的购房需求得到有效释放,让市场热度得到有效降温。”当时,相关部门还表示,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加强购房资格管理。

  李国政认为,“房票”新政最终落地,“全面践行了‘房住不炒’的调控精神,有利于保障自住家庭、刚需买房人的利益,提高购房中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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