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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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卖5张银行卡赚千余元“快钱” 却引来牢狱之灾

来源: 荆州广播电视台 2021-11-21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孙煜瑶 郭佩月)自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江陵警方不断加大对涉嫌电信诈骗类违法犯罪的查处打击力度。最近,江陵县公安局马家寨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

  今年11月15日,江陵县公安局马家寨派出所接到公安部下发的“断卡”专项行动核查线索,发现辖区居民魏某(男,26岁)名下的5张银行卡,交易流水存在明显异常。马家寨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展开侦查,但魏某并不在江陵,而是居住在沙市某小区。

  江陵县公安局马家寨派出所民警姚禹介绍,民警迅速安排警力,准备进行抓捕,最终经过两天一夜的蹲守,成功将魏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魏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期间,魏某为获得报酬,将自己名下的5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江陵县公安局马家寨派出所民警李晨杰介绍,据魏某交代,2021年10月上旬,他在一家网络赌博平台上,认识了一个辽宁的网友。网友问魏某,想不想快点赚钱,魏某就同意了。之后,魏某将这5张银行卡提供给了该网友,他因此获得千余元的报酬。

  经查,魏某名下5张银行卡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关联15起电信诈骗案件,主要有冒充领导类、网络刷单类等电诈类型,涉及到广东、北京、山东等省市。

  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江陵县公安局马家寨派出所民警姚禹提醒,广大群众务必要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出借、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成为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切勿为了蝇头小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故意实施者将受到法律严惩。

  据江陵县公安局马家寨派出所综合中队中队长付彬介绍,今年1月份以来,该所辖区共发生电信诈骗案件10起,目前已破现案8起,另外年前积案破了5起,一共抓捕犯罪嫌疑人13人,报惩戒15人,带破外地电诈案件70多起,收缴涉案银行卡50多张,涉案资金累计2000多万元。

  【延伸阅读】

  什么是“帮信罪”?

  来看一下司法解释:

  《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情节严重有以下七种: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解释》规定,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述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编辑: 柯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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