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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启动第16次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

来源: 荆州市司法局 2021-12-08

  法律援助是人民群众的一项基本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近年来,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荆州市司法局连续多年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更加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荆州市司法局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全市启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在身边”为主题的第十六次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利用三个月的时间集中为农民工和经济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维权。

  在为期三个月的“春”字号行动期间,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将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在身边”这个主题,开展法律援助“大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村(居)“法治体检”、商会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等五大专项活动,努力在维护农民工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助力乡村振兴、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各地将以《法律援助法》和《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统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开展集中、高频次的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群众直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就能享受到便捷、专业、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有申请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可就近到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助力农民工讨薪一直是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的重头戏。两节将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进入多发易发期,中省市各级专门部署开展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看准时机,选择在元旦春节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各法律援助机构将深入建筑工地、工业园区或火车站、汽车站,为农民工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和案件受理点,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一律不审查经济状况,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坚持宜调则调、能诉快诉原则,及时化解矛盾、实现合理诉求,尽可能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努力维护广大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荆州市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于2007年启动,至今已走过15个年头。15年来,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共为农民工及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22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81177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个多亿元,切实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省厅、市级领导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曾被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联合表彰为全市十大“优秀志愿服务品牌”之一。

  近年来,荆州市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调整服务重心和方向,全力投身助力乡村振兴,主动服务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不断创新法律援助提供方式,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的内涵不断丰富,形式不断创新,必将惠及更多群众,真正来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编辑: 袁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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