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线民生短信通道: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本土新增24+20!新疆此前2例无症状系感染奥密克戎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22-01-26

  1月2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0例(上海10例,广西4例,北京2例,天津2例,河南1例,重庆1例),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天津1例,广西1例);本土病例24例(北京14例,其中丰台区9例、朝阳区3例、大兴区1例、西城区1例;黑龙江4例,均在牡丹江市;新疆2例,均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河北1例,在保定市;辽宁1例,在沈阳市;河南1例,在安阳市;广东1例,在中山市)。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4例,其中境外输入44例,本土20例(黑龙江9例,均在牡丹江市;新疆6例,均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北京5例,其中西城区3例、丰台区2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31例(境外输入29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778例(境外输入684例)。

  北京新增14例本土确诊病例

  1月25日0时至24时,北京新增14例本土确诊病例(确诊病例1至12昨日均已通报)和5例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1至3昨日均已通报),无新增疑似病例;新增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14例无症状感染者,无新增疑似病例。【详情】

  河北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

  1月25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保定市,为北京丰台区返乡人员),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新疆新增2例本土确诊病例

  1月25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确诊病例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例,均为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报告。

  25日晚,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召开新冠肺炎疫情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基因测序结果显示,新疆霍尔果斯市1月23日报告的2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新冠病毒属于奥密克戎变异株。

  会上介绍,此次霍尔果斯市疫情是在3天一次全员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所有病例核酸阳性前14天内均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医院就诊史,无冷链食品接触史,无高风险岗位闭环管理人员接触史。此次疫情传播速度快,感染来源尚未查明。

  会上通报,经专家研判,划定霍尔果斯市雅馨小区、雅居小区、丁香湾小区、时代嘉苑小区、北京路公租房2号楼共5个区域为中风险区域,作为封控区,采取封闭式管理,落实“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措施。

  黑龙江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

  1月25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绥芬河市3例、东宁市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例(绥芬河市9例)。

  河南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

  1月25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安阳市1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37例本土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治愈出院。

  浙江杭州新增1例确诊病例

  1月25日22时,杭州浙医二院滨江院区发热门诊发现1例核酸阳性。1月26日凌晨,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相关密接者和次密接者均在第一时间纳入管控。

  病例甘某某,男,慧而特餐饮设备有限公司员工,家住萧山区义桥镇御景蓝湾小区,自诉1月21日下午出现流涕打喷嚏症状,1月22日出现咽痛症状,1月23日症状未见明显缓解,1月24日出现头晕症状,自测体温37.6℃。

  广东中山新增1例无症状转确诊

  1月25日,广东省中山市在珠海病例关联的密接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收治医院出现干咳等症状,临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自1月13日以来,中山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例。

  病例3:冯某某,女,10岁,常住坦洲镇,珠海市香洲区广生小学学生,与珠海病例2、病例6、病例11、病例16和病例17为同班同学,1月16日被甄别为珠海病例密接后转集中隔离,1月25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流行病调查结果显示,病例3与中山市病例1、病例2不存在活动轨迹交集。

  广东深圳全域低风险

  经广东省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1月26日零时起,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鹤围村58栋、清水河街道鹤围村64栋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调整后,深圳市全域均为低风险地区,不再执行“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深”管控措施。

编辑: 苏园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