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处置被执行人厂房 “僵尸企业”得以盘活
来源: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3-22
基本案情:被执行人某机械公司欠申请执行人某汽车零部件公司借款457万元及利息。石首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企业仍未履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了解到,某机械公司长期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属于典型“僵尸企业”。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企业的权利,同时兼顾盘活被执行企业资产,法院对被执行企业名下土地、厂房进行公开拍卖。最终,申请人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以597万元的价格接受债务抵偿。申请执行人积极引进资金,前期计划投产1亿元将原有厂房进行改造升级,准备扩大生产。由此,盘活了停业多年“僵尸企业”。
典型意义:执行中,法院首先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坚持公正司法,依法作出执行裁决。该案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积极引入资产盘活“僵尸企业”,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编辑: 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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