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一村民焚烧秸秆被罚500元!还写了检讨书……
来源: 孱陵在线 2022-03-23
日前
公安县城市运行协调指挥中心
联合公安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
对一名焚烧秸秆的村民
进行训诫教育
并依规进行处罚

当天,杨家厂镇福利村村民段某在自家宅基地除荒时,将秸秆点燃焚烧。县城市运行协调指挥中心和县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工作人员发现后,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火情。通过调取监控,将段某抓获。
通过训诫教育,段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觉写检讨20份张贴在醒目处,同时依村规民约接受罚款5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此也告诫广大市民,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对于屡禁不止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辑: 柯亚琴
相关新闻
- 潜逃15年命案逃犯,落网! 2022-03-21
- 葡萄幼苗遭“贼手” 公安县民警多方侦查迅速破案 2022-03-19
- 公安县:智能农机闹春耕 不负农时不负春 2022-03-16
- 公安县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2022-03-16
- 带娃植树寄希望 同步生长成栋梁 公安县辣妈酷爸志愿者与留守儿童一道为美丽乡村增绿添彩 2022-03-15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