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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江评论:“法治”错为“法制”的实质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2-05-09

  荆州新闻网评论(特约评论员 雪山网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渐深入人心。当今,各种宣传这24字核心价值观的媒介随处可见,诸如墙体公益宣传栏、围挡公益广告牌、网吧电脑桌面壁纸等等,时不时会出现将其中的“法治”错为“法制”,事实上已产生了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不文明现象。其错误缘由应该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思维方式守旧。“法制”一词广泛应用的时间比“法治”一词要早,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奠基者董必武早在建国初期就说到:“国家没有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国家。”“法制”一词流行,对于在往昔法制不太健全的年代,为推动建立法律制度体系发挥过重要作用。可是进入新时代后,治国理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依法治国”理念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法治”一词登上历史舞台,蕴含了更深更宽的内涵,更能与时俱进开创新篇。从国家级媒体《法制日报》更名为《法治日报》就能看出端倪。沿用“法制”一词,显然部分宣传责任人思维方式还停留在过去的历史时期。

  二是文字概念模糊。“法制”是名词,为法律和制度的简称。而“法治”是名词兼动词,它区别于“人治”,也可简单理解为依法办事,是一个代表现代社会及其治理进步的理念。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条件,“法治”是“法制”的目标和前景,“法治”依据完备的法律和制度来实施科学的、创新的治国理政理念。

  “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今中国在社会层面的主流价值观。它依靠法律的理性和权威,强调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至高无上地位。此用词出错,证明部分宣传参与者混淆了法律文字概念。

  三是审核把关不严。法律词汇中的“治”与“制”音同字不同,稍有不慎就会混听、错写、误传。相关责任人或因概念模糊,或因熟视无睹,或因草率马虎,审核不细,把关不严,没有认真校对样稿是否采正确,造成极不严肃的错误后果。尤其一地的网吧桌面壁纸出现错误宣传版本,将会同步让数以万计的电脑信息处于持续误导传播状态,尤其网吧上网者绝对大多数都是处于广泛求知阶段的青少年群体,实在是“误人子弟”。

  从建设法制的基本方针到依法治国的科学方略,显现出中国法治理论认识和实践水平的不断进步和提升,也代表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性跨越。“法治”已成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重要标志,我们理应全面掌握“法治”概念,并能正确运用,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添正能量,推进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

编辑: 柯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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