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500元,连发6个月!
来源: 极目新闻 2022-05-11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从“降、缓、返、扩、补、保”六方面提出10条措施,更大力度稳企业保就业。

《通知》发布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中,《通知》要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还拓宽了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对企业而言,《通知》明确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同时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为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以稳定用工岗位,《通知》显示未来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后,可以按照相应标准返还失业保险。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可高达90%。
此外,《通知》还公布了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常态化开展保用工促就业行动等措施。
编辑: 刘荣
相关新闻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