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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保健品被投诉较多!省消委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提示

来源: 湖北日报 2022-06-12

  “人家那么大电视台能说假话?”子女揭穿电视台保健品骗局后,一位80多岁的湖北老人大发雷霆。近日,一名女士向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家中老人看了某电视台播出的保健品广告后,一次又一次掏钱购买,一次比一次花钱多,子女提醒后,老人依旧迷信“电视台”的“招牌”。

  省消委相关负责人称,从目前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各级广播电视台和小型网络平台、自媒体广告案件来看,一些涉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水分很大”,部分广告存在虚假违法广告嫌疑。目前,针对该诉求,省消委已启动调解程序。

  省消委发布2022年第6号消费提示,提醒全省老年消费者在平日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报刊音像、网络等各种媒介渠道的广告时,请注意四种情况:一是保健品广告出现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保健食品广告未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情况;二是药品、医疗、医疗器械等广告出现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三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四是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上四种情况均属于违法广告,请广大消费者在收听收看广告时注意甄别,不可盲目相信,以免自身健康财产受到损失。

  全省广告监测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显示,近期省内外广播电视媒体利用所谓的“养生节目”“健康专题”栏目大量播放与老年人身体健康有关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其他商品广告,部分广告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为避免老年人过度信任这些广播电视广告而使健康、财产等消费权利受损,省消费者委员会提示老年消费者:广大老年消费者的健康长寿,主要依靠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科学营养的膳食、适当的锻炼、良好的卫生习惯、豁达愉悦的心理、充足的睡眠、定期健康体检等。适当使用保健用品可以作为日常健康生活的补充。如遇违法广告和不良商家,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

  省消委同步发布了灵芝益寿胶囊、脾肾双补丸、五参安神口服液、棠力停(消糖灵胶囊)等一批被投诉举报或被监测次数较多的医疗保健品广告名单,供广大消费者参考。据了解,其中部分商家已经因为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被有关部门处理。(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汪子轶 通讯员 禹静)

编辑: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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