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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江评论:“无理由退货”岂能毫无底线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2-06-22

  荆州新闻网评论(评论员 袁亮)据6月20日中国新闻网报道,一婚庆公司网购60只花瓶,在收货后第6天申请退货。商家同意退货申请后开箱验货,发现多只花瓶均留存有水渍,于是拒绝退款。而买家要求商家按照“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退货并承担退货运费,还将商家告上法庭。如此奇葩“无理由退货”,引发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一系列新的变化,往往只需动动手指,就可以在网上买到心仪的东西,体验着“足不出户,购满天下”的便捷。加之为了竭诚服务,越来越多的平台、商家纷纷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使消费者有了更好的网购体验,大大激发了网购欲望,网络购物市场方兴未艾。

  “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一规则,既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网购体验,又能倒逼经营者提高商品及服务质量。本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但极少数消费者却动起了歪心思,利用规则漏洞来牟取不正当利益。新闻中的婚庆公司为经营婚礼装饰活动网购花瓶,但在使用过后再选择“无理由退货”,免费借他人之物赚取了婚礼服务费用,于己无任何损失和风险。但对于卖家来说,却是明显的有失公平。一方面要面临承担出售商品发货和退货的费用,另一方面还要承担退货商品可能影响二次销售,导致商品价值贬损的风险。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方可申请退货。因花瓶确实在婚礼中装水并插花使用过,法庭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驳回了买家的全部诉讼请求,打击了钻空子的行为,维护了公平正义。

  互联网一头连着卖家,为产品寻找销路;一头连着买家,为消费者提供满意商品,可谓是相互依存、互为影响。良好的互联网环境需要消费者和网络商品销售者共同努力,双方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秉持诚信理念,共同构建健康的网购环境,让“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发挥功效。千万不要为了一些不当得利去钻空子做损人利己之事,毕竟最后是既输了面子,又丢了里子,还掉了底子。

编辑: 柯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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