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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发布“十必须十严禁”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 荆州日报 2022-06-24

  近日,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会审议通过《荆州市政法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必须十严禁”》,进一步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当好企业发展的“服务员”“店小二”,构建“亲清”和谐政商关系。

  十个必须分别为:必须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必须严格依法办案,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必须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坚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必须严格遵守违反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必须及时清理涉企诉讼积案,努力提高企业破产重组案件办理效率;必须认真、有效、快速地处理好涉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访案件;必须严格控制到企业检查的次数,无法律依据的检查一律不得开展;必须切实做好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全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必须迅速回应、认真办理企业提出的法律服务要求。

  十个严禁的内容包括:严禁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有访不接;严禁久押不决、久拖不办、久执不结;严禁滥用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执法权,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严禁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以经济纠纷为由放纵犯罪;严禁滥用刑事强制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严禁泄露工作中获取的企业商业秘密等信息;严禁违规插手干预或过问案件;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接受企业馈赠的礼品礼金和宴请;严禁向服务管理对象借款、参股或摊派费用。

  市委政法委要求,各级政法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执法司法理念,人人争做营商环境的建设者、守护者,为荆州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政法力量。

编辑: 袁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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