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线民生短信通道: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石首一男子为饱口福 捕捉139只黑斑蛙被抓

来源: 荆州日报 2022-07-21

  近日,石首一男子为饱口福,捕捉139只黑斑蛙,被警方抓获。

  7月14日凌晨4时许,正在巡逻的石首市公安局久合垸派出所民警接村民报警,有人在西江村农田抓青蛙。民警赶到现场,将捉蛙正起劲的中年男子王某(男,54岁)抓获,现场查获139只黑斑蛙。

  经司法权威机构鉴定,王某狩猎的黑斑蛙,已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每只黑斑蛙经济价值为100元,总价值达139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王某狩猎方法为夜间照明行猎,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石首市久合垸派出所负责人介绍,“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就涉嫌犯罪。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荆州市公安机关坚决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贩运、买卖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记者张明金、通讯员卢贻斌、骆邦康)

编辑: 苏园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