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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人民法院:司法“小举措”护航营商“大环境”

来源: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8-17

  胜诉没两天,一起涉企案件当事人就收到了公安县人民法院退回的近3000元诉讼费。当事人说,“判决一生效,法官就立即为我办理了退费手续。”

  今年5月起,公安法院率先在全市法院推行“胜诉退费”改革,在法律文书发生效力之日起1至5个工作日内,根据胜诉方立案时提供的账号信息,主动将胜诉方预缴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进行退还。

  “胜诉退费”,小改革带来大便利。今年以来,公安法院以“快(快速)、慎(审慎)、便(方便)、调(调解)、和(和谐)”为导向,从小处着眼,从细微处入手,推出一批实用性强的制度成果和创新举措,妥善办理涉企案件,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感受到立、审、执新常态带来的营商环境新变化。

  司法暖企 程序再简快解纷

  今年4月,公安法院南平法庭试行要素式裁判顺利办理了3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庭审前,案件承办法官精心制作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判要素表;庭审中,法官通过要素表确认无争议的事实并总结争议焦点,对有争议的事实引导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休庭后,法官快速制作出要素式判决书,实现当庭宣判,并送达裁判文书。

  金融机构负责人点赞要素式裁判说:“诉讼活动简洁,审理流程高效,裁判文书明了,极大减轻了企业诉累。”

  要素式审判,是对固定案情的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就各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并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庭审及制作裁判文书。南平法庭负责人说,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合同类纠纷基本都适用,“我们测算过,采用要素式审判平均可缩短审理周期15天。”

  这是公安法院简案程序再简、提升解纷质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今年上半年,公安法院受理涉企案件84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60件,增长率73.92%,增幅远高于近年来平均水平。其中,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债权类纠纷,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类纠纷持续走高。

  面对涉企案件大量涌入法院的现状,公安法院以“缩短立审执耗时、提供便利服务”为原则,着力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持续优化诉讼服务,为涉企案件当事人打造简单民事案件审理的新高地,切实用高效便捷的审判服务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便捷立案——充分运用11个网上平台,涉企案件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163件,电子送达351次。

  繁简分流——深入推进简案快审,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6.15%。

  强化速裁——建立涉企诉讼“绿色通道”,速裁团队办理小标的合同纠纷等案件81件。

  公安法院还深化诉调对接,打通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渠道,进一步加速解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拖欠的账款已经收到了,我们申请撤诉,非常感谢!”今年3月,公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天津某生物工程公司打来电话,对法院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高效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天津某生物工程公司与公安某公司因合同纠纷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诉至公安法院,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偿还一直拖欠的账款2.3万余元。

  如果走常规诉讼程序,对于远在天津的原告来说,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涉案标的额不大,法院积极引导双方优先选择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并敦促被告信守契约。最终,公安某公司迅速偿还了拖欠的货款。纠纷化解,原告申请撤诉。

  今年来,公安法院坚持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建立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村居社区等对接机制,推动形成“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递进式解纷模式。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涉企案件 35 件,委托调解组织等调解 32 件,依托各部门、无讼村居等多元解纷287起。

  依法护企 善意执行寻生机

  今年 6 月,公安法院 15 天高效执结一起涉双企案件。

  某建材公司将部分闲置厂房租赁给某环保科技公司,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其后,建材公司以环保科技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且有多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为由,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并恢复租赁厂房原状,其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判决支持。因环保科技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腾退、返还厂房的义务,建材公司向公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是不肯搬,我们认为我方在履行合同中没有过错。”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约谈环保科技公司负责人,听到的是“不服气”的回答。原来,公司对租金支付、合同履行仍有异议。

  考虑到企业生产实际,执行干警没有首选强制措施,而是一遍遍释法明理。“如果对判决有异议,当初就可以申请上诉。”“现在,判决书已生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会面临失信、限高、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执行干警还告知公司负责人可另行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路”有了,气顺了,环保科技公司及时按照要求腾退并返还了租赁厂房。

  在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进程中,对于成为被执行人的企业,公安法院坚持“为企业寻生机,为发展留出路”的工作思路始终没有变。

  “工资发不出来,员工负面情绪多,原材料采购也受阻,严重影响生产。”今年4月,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被告企业向公安法院反映情况。

  此前,被告企业巨额借款逾期后,原告银行将其诉至公安法院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依法查封了该企业提供的抵押财产,冻结了其银行账户。

  收到求助,法官立即进企业调查、走访。原来,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担负着为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等功能,也关系着生产经营。法官还了解到,该企业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

  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把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降到最低。公安法院遂裁定查封涉案企业相应价值的13处不动产,对其银行账户予以解除冻结。

  “员工工资已发放到位,原材料款项也顺利支付,公司恢复正常运行。”该企业负责人给承办法官发来短信,感谢法院善意执行。

  今年以来,在涉企执行案件中,公安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保障涉案企业的财产权益和生产经营,灵活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让法官到企业现场走访、调查,对企业生产发展、偿还债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估分析,力争通过采取分期执行、执行和解、债转股等方式,尽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实力爱企“一企一策”解急难

  “真心实意服务企业,全力以赴解困纾难。”今年7月,某生物科技公司高管专程为公安法院送来一面锦旗。

  企业的感激源自法院干警的一次走访。在6月中旬开展的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干警了解到该公司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被列为被告,唯一对公账户依对方申请被冻结,几笔货款无法回流。而管辖法院为外地法院,路途遥远,往返不便。

  企业有难题,法院来支招。联系该企业的院领导当即援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工作指引》条款,依法依规为企业列出应对建议。随后,该生物科技公司法务工作人员据此向管辖法院申请“灵活换封”,被依法受理。

  今年来,公安法院扎实开展“十问十帮”和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情况和相关需求,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限时办结、及时回复。

  纸业公司对正在二审的担保案和劳动关系案提出疑问,法官上门面对面耐心释法答疑;木业公司对金融债务中疫情期间债务利息提出异议,法官力促其与金融机构达成和解,切实为企业减免疫情期间利息……针对企业涉法涉诉难题,制定“一企一策”服务清单,精准施策、妥善办结。

  解急难只能化解一时问题,提升企业整体法治素养才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最佳选择。

  5月26日,公安法院为40位企业家举行首期“法院服务企业”专题法律讲座。针对高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常见问题,从案例剖析、法条理解、注意事项等不同维度,针对掣肘企业发展的法律风险点、诉讼多发点,深入浅出进行讲解、提示。

  公安法院通过以“点”带“面”的法治宣传覆盖企业法律知识盲区,让法律走进企业、走近员工,让法治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院长访谈】

  公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毛华庆:在依法办案中弘扬法治精神

  “只有在法治环境下,才会有公平的竞争、稳定的预期、坚实的信用。”公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毛华庆表示,公安法院将一以贯之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与此同时,还将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毛华庆坦言,依法办案永远是人民法院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胜法宝与关键一招。

  眼下,审判实务中偶尔出现“两难”局面。如商事审判方面,极个别企业“赢了官司、丢了市场”;又如刑事审判方面,也有“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的隐患。毛华庆表示,当前企业普遍存在法律风险意识不强等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要摒弃机械司法的陈旧理念,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实现快立、快审、快结,不断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如何让“遇事找法”深入人心?答案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毛华庆表示,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证,每一场公开庭审都是一次对多方诉讼主体关于诚信的寻迹,每一份生效判决都是一次对逾矩违约行为的纠偏。公安法院将聚焦聚力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经济影响评估、胜诉即退费等多项制度,在每一起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法治精神,用法治建设的可喜成果为营商环境背书。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需形成合力。毛华庆表示,公安法院将积极融入地方党委、政府主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着力引导社会公共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努力将法治观念内化为市场主体乃至社会主体的自觉意识。(通讯员:雷敏 喻明洁)

编辑: 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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