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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事关开学!湖北省教育厅最新提示

来源: 湖北发布、湖北省教育厅 2022-08-25

  开学在即

  湖北省教育厅官网

  发布2022年秋季学期

  幼儿园《安全温馨提示》和

  中小学《安全温馨提示》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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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安全温馨提示

  1.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请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

  2.引导孩子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共用毛巾、杯子,勤洗手,不随意用手揉眼睛。

  3.保持室内清洁、干燥,定期通风换气,不随意把室外不清洁、未消毒的物品带入室内,垃圾分类投放。

  4.不让孩子食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少吃冰冻饮食,不暴饮暴食,少吃高盐、高糖、油炸、熏制食品。

  5.保证孩子充足的睡眠,引导孩子适当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6.孩子应时刻在家长的视线与监管范围内,不把孩子单独留在室里、车内,不让孩子在无成年人陪同情况下外出活动。

  7.不让孩子独自或结伴到马路边、水边、建筑工地等危险区域玩耍,防止交通、溺水等事故。

  8.做好家庭阳台、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教育孩子不向楼下抛东西,不攀爬阳台、门窗或其他高处,谨防摔伤、坠落。

  9.及时排查家中电线、燃气管道、电器、刀具及其他器械安全,防止触电、烫伤、煤气中毒、器械伤害等事故。

  10.将易燃、易爆、易碎、有毒、锋利或其他对孩子身心有不良影响的玩具、物品保管好,不让孩子接触。教育孩子不随意把东西放进嘴、耳、鼻、眼中,不随意把东西套在头上和脖子上。

  11.家中药品妥善放置,不让孩子随意触碰。不让孩子沉迷手机等电子产品。

  12.教育孩子与小朋友友好相处。外出时,和孩子一起遵守交通规则、乘车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不逗打猫、狗等动物。

  13.教育孩子不让其他人看、触摸、拍摄自己的隐私部位。

  14.教育孩子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礼物,不把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被陌生人强迫带走时大声呼救并跑向人群密集处,与家人走散时应留在原地不动或向警察求助。

  15.教育孩子熟知自己的姓名、园名、家庭住址及家长的姓名、电话、单位,遇到意外会求助,会表达清楚。

  16.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17.根据国家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教育和帮助孩子从小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

  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安全温馨提示

  一、防疫健康

  1.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请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行为习惯。讲究个人卫生,垃圾分类投放。

  2.不吃“三无”食品,不吃未清洗干净的食物,不喝生水。少吃高盐、高糖、油炸、熏制食品。

  3.确保孩子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4.选择安全运动项目,坚持适当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充沛的精力。

  二、上下学安全

  5.不迟到,不早退,不能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要请假;不去网吧、酒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

  6.走人行道,靠右行;过马路走斑马线,走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在马路上、车辆周围玩耍。

  7.乘校车,系安全带;到校时及时下车,小学生回家时见不到家长不下车;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

  8.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走机动车道。

  9.上下学要注意防范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天气,避开或绕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灾害路段。

  三、在校活动安全

  10.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11.上下楼梯、通行楼道要靠右慢行、不推挤,在食堂、礼堂等人多场所不拥挤,讲究秩序,避免踩踏。

  12.不攀爬楼梯、走道、水池等区域的护栏设施,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避免坠落。

  13.遵守寄宿规定,不乱拉电线、不用明火,不留他人住宿,保持寝室干净通风,熟知逃生通道,会用消防器材;小学低年级一般不寄宿。

  14.遵守教育教学活动相关安全规范,遇到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老师报告。

  四、防溺水安全

  15.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嬉闹。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江河湖塘边洗手、洗东西、抓鱼虾、抓青蛙等。

  16.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17.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或打110、120电话报警求助,不盲目手拉手或下水施救。

  五、心理健康安全

  18.积极进取、开朗乐观,多与老师、父母、同学沟通交流,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

  19.遇到挫折不气馁,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学会寻求他人帮助。

  20.不打架斗殴,不欺负他人,不抽烟饮酒,不打牌,不吸毒,不传播谣言,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

  21.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玩带有色情、暴力、自残等不健康内容的游戏,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六、家校协作

  22.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沟通要及时。

  23.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责任,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关注孩子的思想、情绪表现,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化解困惑。

  24.孩子节假日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提前强化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障。 

  25.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含线下和线上),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6.根据国家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教育和帮助孩子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27.家长要积极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安全工作合力。

编辑: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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