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举报入口e线民生短信通道: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关于公布沙市区第一批保供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 今日沙市、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10-07

  关于公布沙市区第一批保供企业名单的通知

  为保障临时管控期间全区居民生活用品供应,经对企业疫情防控、采购配送等能力进行审核,结合企业布点辐射范围,现公布沙市区第一批保供企业名单。请各保供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精心组织产品采购,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健全完善配送体系,切实满足全区居民生活所需。若违反规定要求,将取消保供资格。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保供企业名单进行增补或调整。

  保供企业(超市)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必须查验入场人员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督促进场人员扫码(进场码)和测温工作,并全程督促顾客正确佩戴口罩。保供企业(配送企业、粮油生产企业、母婴用品企业、订餐配送企业)严格实行闭门配送,保供车辆严格执行定车定人,不得配备押运人员。

  保供企业必须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查验体温、健康码并建立台账存档,企业员工必须完成第三针新冠疫苗接种,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才能上岗,如出现发烧、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必须做好登记,立即报送所在镇(街道)和村(社区),并按要求处置,不得带病上岗,上岗、离岗时进行全面消毒。

  保供企业必须定期开展专项防疫知识培训,储备30天以上的防护物资,并每日足量发放给员工;必须每日开展三次以上场所及周边的全面消杀,加大电梯、卫生间、楼梯间等密闭空间消杀频次。

  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

编辑: 刘荣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