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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邮储、浙商同日官宣!自动分期业务下线

来源: 中国基金报 2022-11-17

  近日,多家银行集中发布公告称,将对银行卡分期业务进行调整,包括下线自动分期业务、将“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等。

  从分期业务类型来看,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包括现金分期、账单分期、消费分期,分别指的是信用卡持卡人对转入本人指定账户中的预借现金款项、已出账单一定消费金额、已发生的消费交易按照约定按期偿还分期本金和手续费的业务。

  而自动分期业务则指,持卡人可依据其选定期数、分期起始金额申请对其名下符合条件的卡种开通自动分期业务,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偿还分期款项的业务。用户申请成功后,持卡人刷卡消费账单金额累计超过分期起始金额后,将自动转为分期付款交易。

  多家银行官宣下线部分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

  11月14日,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浙商银行3家银行均宣布下线部分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

  建设银行公告称,2022年12月30日起,该行龙卡益贷卡(金卡、白金卡)自动分期功能将调整下线,即自该日起新生成的已出账单,将不再进行自动分期,用户可根据账单列示金额合理安排还款。

  浙商银行公告称,自2022年12月30日起,浙商银行缤纷卡、浙商银行点金卡、浙商银行增金卡、浙商银行京东金融联名卡,将取消自动分期服务。

  邮储银行也表示将于2022年12月30日下线自动分期卡(包含自动分期成长卡和自动分期鸿运卡),届时将不再受理自动分期卡的进件、换卡和补卡等业务。

  记者注意到,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有银行开始调整信用卡业务。民生银行于10月公告,将于2022年11月30日下线自动分期业务(包含自动分期-全民享分期业务),届时已签约自动分期业务的客户账单将不再自动转为分期,已生成的自动分期计划不受影响。

  “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

  银行针对信用卡业务的调整还包括将“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将信用卡使用中产生的息费通过年化综合成本利率呈现让用户更加“一目了然”。

  11月11日,农业银行公告称,自2023年1月1日起,农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将更名为“分期付款利息”。更名生效后,分期付款利息计算规则以各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

  招商银行也于同日宣布,自2022年12月27日(含)起,新申请(含预约下单)及仍在进行中的分期订单,入账的“分期手续费”将调整为“分期利息”,历史已入账的分期手续费的账单展示维持不变。

  邮储银行11月9日公告称,拟自2022年12月26日起,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更名为“分期利息”,“分期手续费率”更名为“分期利率”。此次更名包括所有分期业务,适用于新申请分期交易及已申请未分摊完成的分期交易。更名后收费标准及计算规则不变,即每期应还金额不变,具体请关注账单明细。

  此外,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和华夏银行等多家银行都陆续发布了关于分期业务息费更名的公告。值得注意的是,华夏银行在公告中公示了调整后分期业务的年化利率区间,为0%-18.25%(单利)。

  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信用卡业务在银行业消费投诉中的占比一直较高,在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39687件,占投诉总量的48.6%。

  今年7月,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专门加强了分期业务规范管理,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和业务办理页面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并明确相应的计息规则,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多家银行陆续下线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的原因,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首先是相关投诉过多,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在办理过程中会产生侵犯办卡人知情权和选择权等问题,银行方面有时候为了增加客户也无法掌握好政策红线;从监管角度来说,今年年中银保监会、央行发布的信用卡新规,加大了对于信用卡业务违规行为的整改力度,也促使银行去调整自动分期业务;另外从业务的角度来讲,进入存量时代的信用卡行业需要更注重合规和对现有客户的挖潜,提升替身服务品质,才能绑定更多优质用户。

  针对息费展示更加透明的情况,业内人士分析,这既有利于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也有助于促进银行机构规范运营。

编辑: 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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