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军队保健工作暂行规定》
来源: 解放军报 2022-11-18
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新修订的《军队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积极适应保健工作形势变化和任务要求,着眼保健康、保战斗力的目标要求,注重体系设计,加强工作规范,优化保障机制,着力构建服务备战打仗、服务官兵健康的保健工作体系。
《规定》共8章47条,分别对保健对象、保健待遇、服务保障、信息采集报送、业务建设、监督与责任等作出规范。《规定》聚焦服务备战打仗、体现荣誉尊崇,将获得功勋荣誉、战功奖励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军官、军士纳入保健对象范围;对接新的军官制度,根据军衔等级、待遇级别(职级),以及资历和贡献等合理确定保健等级,区分不同情形规范保健等级调整程序办法;系统设计保健待遇内容,明确服务保障标准,规范保健信息采集报送,建立定人定责、分类实施的责任保健制度;加强保健相关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增强保健服务能力水平,为维护与促进军队人员健康、巩固提高部队战斗力提供有力支撑。
编辑: 柯亚琴
相关新闻
-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3部门联合修订公布《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2022-08-10
- 八一建军节,这些政策请收好 2022-08-03
- 3种成为军人的“快捷方式”!请转发! 2022-07-14
- 全省已建成2.8万余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湖北高标准建设老兵服务“主阵地” 2022-06-19
- 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做好首批高职扩招退役军人毕业生就业工作 2022-05-10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