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气瓶充装单位回访检查 确保居民安全用气
来源: 荆州区讯 2022-11-29

为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确保行政许可生产单位持续满足许可条件,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11月22日-25日,荆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前期荆州市局抽查的3家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回访检查。

在大发液化气有限公司、兴旺液化气站、堃芃液化气站,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气站的价格公示、充装区气瓶的摆放和分类存放、液化气瓶充装操作、持证作业人员配备等情况,查看了《设备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培训记录》。
在前期检查情况中,大部分充装单位符合许可条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保障的要求组织充装,自觉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同时也存在分区、人员持证不规范,部分记录不全等情况。

此次回访检查发现之前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目前三家液化气站所有人员都实行持证上岗,充装气瓶档案记录完备。市场监管部门将会不定时开展巡查,全面履职尽责,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现问题一律严肃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用气,这七点要注意:
(1)贮气瓶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未经检验的不能充装使用;
(2)贮气瓶应该放在容易搬动而又通风干燥、不容易受腐蚀的地方。以便换气或发生意外事故时,比较方便搬走;
(3)贮气瓶严防曝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因为气瓶内的压力是随温度增加而上升的,一旦造成瓶内的压力反常上升,就会发生危险;
(4)气瓶要直立使用、严禁倒立或卧倒使用,因为气瓶上面装的调压器是对液化石油气的气体起作用的,如果气瓶倒立或卧倒放,就会流出液体,液体变为气体呈250~ 300倍扩散与空气混合后,就会造成大面积的燃烧,甚至发生爆炸,所以是非常危险的;
(5)不准用开水浇和火烤钢瓶去强行气化;
(6)使用时气瓶与灶具要平排放置,瓶与灶的最外侧之间距离不得小于80公分。不允许灶台下放置钢瓶,以防漏气时造成事故;
(7)到达使用期限之后,不要擅自拆解,要送到充装单位集中报废处理。
编辑: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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