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举报入口e线民生短信通道: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 防护“要点”需牢记

来源: 湖北日报 2022-12-07

  12月5日,宜昌市中南路民安家园小区,医务人员入户为高龄居民接种新冠疫苗。 连日来,宜昌市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与辖区志愿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组成接种小组,上门服务。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曙松 通讯员 黎圣操 摄)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以及元旦、寒假临近,务工人员、学生返乡潮将对我省外防输入带来压力,社区隐匿传播和扩散风险也持续存在。12月6日,省疾控中心传防所急传部主任吴杨在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避免病毒感染的措施仍然是继续坚持良好的个人防护习惯、卫生习惯,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居民需要坚持的习惯有哪些?第一责任的要点在哪里?吴杨一一作了解答。

  问:现在还有必要戴口罩吗?戴了口罩为什么还会出现感染的情况?

  答:疫情尚未结束,但随着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个人活动半径也随之扩大。在这种情况下,个人防护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更要引起重视。在本轮疫情中,通过我们的流调发现,不少感染者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没戴好口罩。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发现,近距离接触时,感染几率最大的是个人没戴口罩,感染者也没戴口罩;其次是个人戴了口罩,感染者没戴口罩;再次个人没戴口罩,感染者戴了口罩;感染几率最小的是个人戴了口罩,感染者也戴了口罩。

  同时,佩戴口罩不规范,相当于“没有戴”。有的人习惯把口罩扯到下巴处,露出口鼻,这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有的人为了节约,一个口罩反复戴,使得口罩的防护作用降低。正确的方式应该是,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被浸湿、污染、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若因就餐等原因需要临时摘下口罩时,应将口罩向内对折,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备一个干净的小袋子,装起来单独存放。

  此外,使用过的口罩外层是最脏的,因此摘戴口罩过程中尽量避免触碰口罩外侧,触摸后应及时用流动水洗手。未洗手前,不要触摸口、鼻、眼睛等部位。

  规范佩戴口罩是性价比最高、最简单的防护手段,既是对自己健康的保护,也是为家人、同事、朋友等每个身边的人负责。

  问:接种新冠疫苗对老人安不安全?患有基础疾病的老人可以打疫苗吗?

  答:我们不但要保护好自己的健康,还要做家人的“健康监护人”,督促、帮助家人尤其是一老一小做好个人防疫。其中最重要且紧迫的就是接种疫苗。

  据统计,我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3523.3万剂次,4962.9万人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已接种1035.8万人,接种率达到87.72%;80岁以上老年人已接种103.5万人,接种率达到71.63%。

  老年人本身的免疫功能较弱,而且大多患有各种基础疾病,一旦感染,相对于成人和儿童,重症和死亡风险非常高。香港疫情数据显示,没有接种疫苗的60至69岁、70至79岁和80岁以上群体病死率分别为1.75%、4.16%和14.78%,随着疫苗接种剂数增加,病死率就大大下降。今年上半年的上海疫情当中,死亡病例190例,平均年龄82.52岁,除1例心源性猝死之外,其余死亡原因均为基础性疾病。死亡病例中仅12例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其余均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所以,加快提高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好。家有老人,尤其是80岁以上高龄老人,家属应及时陪同老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关于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是否可以接种疫苗,临床试验证明,我国的新冠病毒疫苗是非常安全的。从目前国内外疫苗接种的真实世界情况来看,慢性疾病并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禁忌症。目前,包括肿瘤、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这些慢性病患者,只要健康状况是稳定的,药物控制是良好的,均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禁忌,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问: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个人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疫情防控是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要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继续支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加强行程报备、配合流调排查、出入重点场所“扫码亮码”等。工作人员尽量保持单位和住所“两点一线”,居家人员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高风险地区和涉疫轨迹等动态信息,不扎堆、不聚集,主动扫码、亮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目前是秋冬季传染病的高发期,大家出门应戴口罩,回家勤洗手,做好通风、居家环境卫生和消毒,适度锻炼并保持良好心态。只有切实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才能最大程度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记者 龙华 通讯员 周鹏)

编辑: 袁超伟

相关新闻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