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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中心城区关于优化调整核酸采样点的公告

来源: 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12-14

广大居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新十条优化措施。区指挥部决定自12月15日开始将沙市区核酸采样点优化调整为22处,其中17处采样点实行自费单采(16元/人)。现将采样点进行公示(见附表)。

  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出采样场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衷心感谢您对沙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

  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