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举报入口e线民生短信通道: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荆州市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 荆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3-03-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的支持,现就加快全市科技金融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坚持高点定位,明确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建设,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领域,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进科技信贷服务能力建设,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企业服务能力,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发挥保险和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分担作用,强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外部支撑。

  2.目标任务。重点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区级以上双创人才项目奖励企业、通过评估的软件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市科创企业融资规模大幅提升、结构明显优化;直接融资大幅增加,科创企业上市(挂牌)数量稳步增加。

  二、发挥机构优势,健全组织体系

  3.发挥各银行机构特色优势。政策性银行要发挥重点支持作用,对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研发、具有重大产业发展牵引带动作用的项目依规提供中长期限、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依托创新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发挥带头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总部集团内多元牌照、组合工具、多种产品的优势,围绕成长、成熟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有针对性提供包括投行、信托、租赁、债券承销、保险等在内的立体化金融服务,带头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首贷和续贷投放力度,保持中长期贷款合理增长。地方法人银行要发挥属地优势,深入细分行业和具体领域,准确定位服务对象,加大机制、产品与服务模式创新,将科技金融服务做专做精。

  4.强化地方金融组织服务保障。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政策导向,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降低担保服务门槛,优化审批流程,合理提高风险容忍度。鼓励以信用方式开展业务,灵活设置反担保措施。将符合条件的科技融资担保业务纳入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设立科技融资担保业务专项资金,对开展科技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给予风险分担。

  5.发挥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各保险公司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加快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重点覆盖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等领域创新风险,提升风险承接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知识产权综合责任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专项保险产品的扩大运用,创新推出“银保合作”相关产品。

  三、强化创新推动,拓宽全生命周期融资渠道

  6.推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用好《关于印发荆州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6号)各项政策,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加快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在我市聚集和发展。发挥市政府产业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向我市重点产业集聚,推动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撬动力强、成长性好的重大科创项目落地荆州。围绕“4611”现代产业,聚焦“投早、投小、投科技、投人才”,重点投向初创、小微、成长等不同性质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以及科创平台。不断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引进和发展一批品牌响、实力强的头部股权投资机构,构筑资本产业深度融合的生态体系。创新推动投贷联动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开展“贷款+外部直投”“贷款+远期权益”等业务。鼓励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

  7.充分发挥央行资金引导作用。利用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投放,每年设置不低于1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对科创贷款增量或者余额较高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央行资金支持,对金融机构贴现的科创企业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加大项目摸排,充分运用人民银行总分行“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等政策性金融产品,推动各合作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或票据贴现服务。

  8.增加科技信贷产品优质供给。鼓励各银行业机构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阶段特点和信贷需求特征,为其提供包括科技研发、技术熟化、技术改造、高端设备购置、知识产权交易和技术转移等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规范、创新开展仓单、订单、应收账款、技术合同、保单质押融资以及重点、优质项目下供应链融资等业务。探索运用以知识产权、人力资本为核心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构建科技型企业专属的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积极支持拥有较高技术水平、良好市场前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借款人。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给予贷款企业一定比例的贴息奖补。鼓励加大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使用固定资产贷款购置项目所需设备,简化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流程并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推动政银合作产品的扩面增量,构建多元化信用风险分担模式,为各类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贷款服务。鼓励银行利用境外关联机构或境外金融市场资金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支持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创新型企业不囿于净资产规模在一定额度范围内借入境外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9.强化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实施“十四五”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对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等给予资金扶持。加强后备资源培育挖掘,重点关注独角兽、瞪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高成长性科技型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库,分类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组织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融资路演、高端论坛、企业沙龙等活动,活跃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氛围。重点抢抓北交所推出机遇,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类指导,引导社会资本加大股权投资力度。

  10.积极推动债券市场融资。加大各类债券、特别是创新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对照科创企业名单,筛选、培育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积极挖掘有意向的发债项目。各承销机构要进一步改进承销服务,推动发行主体多元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发行包括二级资本债和小微等专项金融债以及新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所募集资金要加大对科创企业支持力度。

  四、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科技金融专业服务

  11.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市发改、科技、经信、税务、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做好科创企业或项目主体的认定和推荐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的对接活动,定期向金融机构通报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以及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信息。完善科技金融数据统计制度,定期开展数据交流和对外发布,推动科技金融信息和统计数据共享。

  12.充分发挥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功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资源聚集地区设立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并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和产品创新权限。建立差异化的考核激励制度,对科技信贷规模增长较快的基层行通过调高绩效评价档次、下调利润考核要求、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实行内部资金转移优惠定价等给予奖励。完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13.建立科技金融专业团队。各银行机构要成立科技金融顾问团队,针对科创企业发展现状和融资需求,“一企一策”制定服务方案,对无法解决的企业融资难题,及时向金融主管部门反馈,由金融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现场对接、集中会办,争取最大限度形成合力,落实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科技金融工作站,公开征集银行、创投、保险等金融机构选派专员入驻,在站内提供“股+债”融资对接、政策宣传等金融服务,推动实现应贷尽贷、应保尽保、应投尽投、应担尽担。

  14.发挥金融信息基础平台作用。利用“荆州市网上金融服务平台”等服务平台,推动更多科创企业在平台注册,实现信息发布和融资对接实时畅通。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依托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政采贷及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新型动产及权利担保融资业务。各外汇业务经办银行要充分发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功能,扩大出口应收账款融资规模,探索在新型融资场景中的运用。

  五、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政策落实

  15.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市人行、地方金融工作局、荆州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合力推动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功能区政府要加强对科技金融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推动。充分调动各类金融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广泛参与、共同行动。

  16.严格考核评价。建立科技金融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将各金融机构科创信贷、科创担保、科创保险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对银行机构综合绩效考评、人民银行对银行机构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综合评价和银保监分局对普惠金融及服务实体经济综合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政策业务开办和准入的重要依据。

  2023年3月20日       

编辑: 苏园

相关新闻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