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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交警最新发布:这些人请注意!

来源: 荆州交警微发布 2023-03-30

  关于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的通知

  以下5名驾驶人因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形,驾驶证将被注销。请在本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业务,否则公告注销的驾驶证作废。此公告生效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以下3名驾驶人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现依据规定将已注销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此公告生效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

编辑: 袁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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