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之竞赛办法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23-09-27
( 一)各项目竞赛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 二)各单项竞赛规程是竞赛规程总则的配套性文件, 由 相关承办单位制定,报荆州市第六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印发执行。
(三)各项目比赛均成立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工作。
(四)凡正式参赛不足3队3人(对), 团体不足3队,取消 该项目竞赛。单项不足8人, 团体(接力)不足8队,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五)残疾人类单项不足2队2人, 团体(接力)不足2队, 取消该项比赛;单项或团体不足8人(队),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六) 除部分项目按照规则规定比赛名次可以并列外,其它项目必须排出单项名次,不得出现并列。
(七)龙舟项目以中国龙舟公开赛本地组比赛成绩为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八)各项目正式报名参赛的代表团、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
编辑: 李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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