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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市区企业离退休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超认证周期未认证实施待遇暂停的通告

来源: 今日沙市 2023-11-29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精神,为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按照荆州市中心城区统一部署要求,沙市区社保服务中心对沙市区超过周期(12个月)及以上未通过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对象和范围

  在沙市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在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及以上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企业离退休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

  二、资格认证方式

  (一)线上认证方式

  1、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自助资格认证;

  2、微信公众号—“湖北12333”自助资格认证;

  3、“电子社保卡”APP自助资格认证;

  4、“掌上12333”APP自助资格认证;

  5、“中国领事”APP自助资格认证。

  (二)线下认证方式

  1、(现场)认证渠道:沙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经办窗口办理人工服务认证”(地址:荆州市沙市区东岳路15号)。

  2、全市建设银行各网点、农行荆州分行荆江分理处以及社银合作自助服务大厅均可办理资格认证服务。

  3、荆州市所属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街道、乡镇、居委会劳动保障所均可协助进行现场认证和线上认证。

  (三)特殊人群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1、对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特别是8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本人及其亲属无法进行资格认证的,采取社保工作人员上门及委托社区预约上门协助认证。

  2、添加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个人微信或亲属微信形式进行视频认证。

  三、相关要求

  请沙市区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职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认证渠道和方式,提倡线上完成待遇资格认证;按规定在认证周期内完成认证,逾期未认证人员,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养老待遇,通过以上方式补办认证手续后,再对养老待遇恢复发放并补发。

  沙市区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16-8560521、0716-8121670

编辑: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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