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秸秆还田后每亩补贴10元
来源: 江汉商报 2013-09-26
昨日,记者从沙市区农业局获悉,该区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推行秸秆粉碎还田处理方法,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对秸秆还田农户进行资金补贴。
据悉,沙市区各乡镇广播站滚动播放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还田及焚烧秸秆的弊端等内容,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同时,各个专业合作社将散落田间的废弃秸秆整理打包,集中销售到秸秆回收企业荆衡商贸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此外,在岑河镇木垸村试点,推行秸秆粉碎还田处理方法,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对秸秆还田农户进行资金补贴。
据介绍,沙市区推行农机补贴,鼓励专业合作社购置打捆机械、收割机械,政府给予一定农机补贴。此外,区环保、农业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组,对全区秸秆焚烧情况实行24小时巡查,对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控防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记者李兵通讯员邹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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