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城市低保对象“增资” 人均月增30元
来源: 江汉商报 2013-11-11
记者昨从区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0月开始,沙市区对全区在册城市低保户予以提标。
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从今年10月份开始,沙市区按照人均30元标准,对全区在册城市低保户予以提标。补助资金将于近日通过银行代发落实到低保对象个人账户。目前,沙市区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标准已达到193元。
同时,沙市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也正式成立,主要职责为:对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的户籍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核对,为低保等社会救助认定提供客观准确依据。目前,该中心正积极研究出台具体的核对办法,并与工商、税务、公安、社保等部门建立信息核对网络,以杜绝申报对象隐瞒家庭经济状况,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申办程序。
记者了解到,7月份以来,沙市区以社会救助系统为基础,组织专人对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与实际发放信息进行核对、修改,确保实现每月数据信息更新和实际审批人数一致。经过4个多月的信息核对,共清理、更新数据3000余条,目前,全区3万余户低保对象的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已全部对接。(记者李兵通讯员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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