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医疗救助涉11种慢性病 沙市区低保对象可申请
来源: 荆州晚报 2014-04-28
昨日,记者从沙市区民政局获悉,今年5月1日起,城乡低保对象可凭慢性病鉴定证明向所在社区(村)申请定额医疗救助。
据了解,《沙市区城乡低保对象慢性病定额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对慢性病救助病种做了明确规定:城市低保对象涉及救助病种11种,包括重症糖尿病、高血压三级、肾功能衰竭、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血友病、癫痫、重度精神病;农村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对象)参照合管办文件规定的慢性病种执行。
经审批认定后,由街办(乡镇)将定额救助卡发至救助对象手中。患者可凭救助卡在指定药店购药,各街办(乡镇)均设有一处资质高、药品全的指定药店。
救助标准根据病种不同分为1000元/年、500元/年两种。每年500元救助病种包括城市低保高血压三级、脑血管意外、慢性肾衰竭、癫痫四种以及农村乙类特殊慢性病;每年救助1000元病种包括城市低保另外7类以及农村甲类特殊慢性病。
据了解,沙市区医保、合管办认定的慢性病患者不需再行鉴定,未经鉴定的,需到市惠民医院进行鉴定。(记者肖潇实习生代梦通讯员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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