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出炉
来源: 楚天民报 2015-09-21
《荆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同时出炉的还有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这是继武汉、襄阳后,全省第三个出台此类规定的地市州。
禁设清单出炉,将极大缓解以后荆州各类污染、噪音扰民纠纷。《办法》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的商用房产(包括商厦、商铺、市场、厂房、车间及其他商业建筑物等)、城乡(村)居民住房等六类场所均可注册为办公或经营场所。
去年4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可在家办公,但需提供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
《办法》中明确规定,电子商务、设计策划、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开发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行业可免除上述意见书,进一步减轻了设计创意类轻资产行业创业门槛。
据悉,武汉、襄阳先后出台了市场主体注册的禁设名单。荆州的禁设名单与两地差不多,实用性强。如洗车场不能设在城区主要干道及示范路段;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住宅楼底层和楼内不得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这将进一步减少荆州各类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纠纷。
到今年8月底,荆州各类市场主体总量已达31.5万户,新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荆州市场主体注册行为。(记者田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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