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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今年首例欠薪案:“老赖”欠薪36万逃逸

来源: 江汉商报 2015-10-12

  昨日,记者获悉,经查荆州某法人张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成为沙市区今年首例欠薪逃逸案,近期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今年5月,焦某等30余名农民工向沙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包工头张某拖欠他们巨额工资。张某原本在年初出具工资欠条,并承诺于5月底结清工人工资,但是临近5月,大家发现张某原办公室已搬迁、手机停机,人也不知去向。

  经沙市区劳动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张某系某安装工程承包人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责任人,执法人员从5月至7月多次拨打张某常用联系电话,但是其电话一直处于停机状态,人不露面处于失联状态。

  经调查,张某以逃跑、藏匿等方式逃避支付焦某、郭某、黄某等35名民工工资,合计金额逾36万元。沙市区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人介绍,张某拖欠工资金额较大,经人社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已涉嫌触犯第276条规定,于是决定将其有关材料予以移交司法部门。

  根据相关规定,具备三种情形之一,人社部门应视行为人为“逃跑、藏匿”,可移交司法部门。比如行为人常用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超过3日,且离开拖欠劳动报酬的经营场所或日常居所的;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相关调查机关3次电话和短信通知,拒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的;采取其他逃跑、藏匿方式,影响案件调查和支付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记者王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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