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原副州长肖作文受贿案在荆公审 收受财物200万
来源: 荆州晚报 2016-06-16
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恩施州人民政府原副州长肖作文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近20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肖作文利用其先后担任恩施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来凤县县长、来凤县县委书记、恩施州副州长的职务便利,为恩施州某装饰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岗位调整和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这些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81.26万元,欧元3000元、价值8.149万元的树苗以及价值5000元的购物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作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肖作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肖作文对其受贿行为当庭表示认罪和悔罪。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肖潇通讯员张薇)
编辑: 管理
相关新闻
- 荆州:筑牢信用基石 为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 2021-11-04
- 洪湖下内荆河水利“补短板”10万亩农田排灌无忧 2021-11-04
- 荆州:“快递进村”全力做好旺季生产服务保障工作 2021-11-04
- 世行贷款荆州古城垣保护修缮工程等22个项目完工 2021-11-04
- 我们的小康生活:党建+农旅“铜”心协力富了“岭”里乡亲 2021-11-04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