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松滋男子盗窃蜜蜂自己喂养做种被拘留

来源: 荆楚网 2016-07-30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宋萱) 7月28日,松滋市一名男子因盗窃他人蜜蜂自己喂养做种,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7月27日,松滋市街河市镇村民雷某向松滋市公安局卸甲坪派出所报警,称今年6月22日,自己寄养在卸甲坪乡卸甲坪村文某家中的蜜蜂被盗两箱,现已发现嫌疑人。民警迅速出警,将有盗窃嫌疑的周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审查。

  民警查明,今年6月22日晚11时许,卸甲坪乡卸甲坪村周某乘文某家中无人之际,将雷某寄养在文某家的蜜蜂盗回两箱自己喂养做种,涉案价值1400余元。7月27日晚8时许,雷某在周某家中发现自己养的蜜蜂箱后报警。周某对自己盗窃两箱蜜蜂的事实供认不讳。

  
  7月28日,松滋市警方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