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公布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来源: 荆州日报 2016-09-01
近日,市政府公布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通报显示,荆州区、江陵县、松滋市、石首市、洪湖市为完成等级,沙市区、公安县、监利县、荆州开发区为基本完成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和《荆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市发改委会同市统计局、经信委、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县(市、区)政府上报的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自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各县(市、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
通报强调,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全市2016年度能源消耗强度和增量控制目标。(记者郭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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