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交警大队五中队处理事故中查获两名醉酒司机
来源: 2017-05-02
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王振旭)近日,洪湖交警大队五中队接110报警称:“S103省道洪湖市新滩镇胡家湾村,两辆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伤者已送往洪湖市新滩卫生院。”接警后,五中队值班领导王振旭带领协警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
取证完毕后,王振旭率协警赶往新滩卫生院,发现两名伤者赵某(男,61岁,洪湖市新滩镇街道人,无机动车驾驶证);胡某(男,55岁,洪湖市新滩镇胡家湾村人,持A2驾驶证)有酒后驾车嫌疑。随即民警责成新滩卫生院对两名伤者进行抽取血样,送往武汉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赵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9.69ml,胡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3.77ml。
目前,洪湖大队五中队已将两名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录入六合一平台,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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