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国有湖泊全面推行“湖长制” 加强湖泊保护
来源: 江汉商报 2017-05-23
日前,石首市召开“加强湖泊保护,实行转型发展”推进会,安排部署在国有湖泊全面推行“湖长制”,实现人放天养、清水养殖的转型发展目标。
今年以来,该市相继出台了《石首市湖泊保护暂行办法》《石首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全市所有湖泊一律终止承包合同,收回经营权,实行人放天养,清水养殖,并全面推行“湖长制”。该市6个国有湖泊渔场带头实施,已于今年5月5日前全部终止承包合同,完成收回经营权任务。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6个国有湖泊渔场场长已全部转变成其所辖湖泊与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二级“湖长”,对所辖湖泊负主体责任。实行“湖长制¨后,国有湖泊渔场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重心是保护湖泊,对湖泊管理由以前的间接监管变为直接管理,坚决制止并全力配合公安、环保、水利、渔政等部门依法打击围挽占填湖泊、围网、网箱养殖、珍珠养殖、投肥养殖、非法捕捞以及偷排直排等损害湖泊生态的违法行为,以努力实现保生态、保水质、保水域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赢”目标。(记者谭世海 通讯员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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