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荆州市出台脱贫攻坚问责实施细则 明确被问责情况

来源: 荆州日报 2017-07-25

  为强化各级各部门扶贫工作责任,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荆州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细则,涉及责任主体不明确被问责的主要情况包括:未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或者责任书签订后不督导、不考核,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的;未制定出台行业部门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未落实行业部门扶贫责任的;不认真研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政策措施出现失误或者偏差,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损失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扶持政策应享有而未享有,甚至误导、欺骗群众的;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任务落实不力,驻村干部没有脱产住村,帮扶工作不深入,被帮扶单位和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因帮扶措施不扎实,被问责的主要情况包括: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工作不扎实,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表册填写不认真、不完整、不规范,扶贫系统数据缺项漏项或数据不正确、逻辑关系存在错误,网上信息、纸质档案和贫困户实际情况不一致,档案信息管理混乱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和退出不精准,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甚至弄虚作假的,搞“数字扶贫”、“算账脱贫”、“被脱贫”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帮扶贫困户措施不得力、帮扶责任不落实,未制定和落实因户施策措施,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不主动、不细致,贫困户未能如期脱贫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不力,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开工、竣工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有关单位对扶贫项目审核验收把关不严,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细则同时规定,对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违反“八个严禁”、“五个不准”等工作纪律,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不力、效果不好,年度考核评定为较差或连续排名靠后的;考核验收不认真,走过场、走形式,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后隐瞒不报的;扶贫工作问题被上级督查巡查批评和新闻媒体曝光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等,也将被予以问责。(记者江峡琳玲)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